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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9日 星期一

從張彥文案看標籤理論

上一周最轟動的新聞,莫過於張彥文當街殺害女友的事件了吧!許多人在討論、在網路上謾罵,而許多新聞台又不斷地、獵奇式地挖掘兇手的經歷,以及一點一滴在犯案後調查的過程。

而面對這一類案件,媒體最常用聳動的標題來報導了,在兇手犯案過後,不斷在新聞媒體上,看到「建中生、台大生殺人」這一類的標籤。而這樣的標籤,除了炒熱新聞之外,背後還有一些什麼樣的涵義呢?剛好我這幾天和一個朋友討論到相關的議題,所以就寫了這一篇文章來分享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先從標籤本身來看。
標籤理論(Labeling Theory)最初是一個犯罪學的理論,後來也被應用在社會心理學之中。他主要分為兩個部分:
1.人本來就會發生一些不符合社會規範的偏差行為,稱為初級偏差行為(Primary Deviance)
2.這個社會對這些人貼上一些標籤來描述他們的行為,使得被貼標籤的這些人對這個標籤產生了一些認同,而這一個認同的過程稱為「自我實現的預言(self-fulfilling prophesy)」,在他們認同了這個標籤之後,便會繼續他們當初的偏差行為,此時他們的偏差行為被稱為次級偏差行為(Secondary Deviance)[1]

這一個理論聽起來很弔詭,不過回想我們小學的時候,老師常常會把班上分成好學生跟壞學生,像是我以前的老師就曾經把一些他視為壞學生的同學們分到同一組坐在一起。但是這些人有因為被貼上了壞學生的標籤之後,就立志奮發向上,不要讓其他人瞧不起嗎?沒有。這些被分到同一組的同學,反而不斷的做出一些破壞班規的行為。我想這是大家在成長歷程當中,或多或少都會有過的經驗。

到底為什麼把別人貼上了一個標籤之後,反而會使得別人認同這一個標籤呢?因為在他們被貼上了標籤之後,會產生一個「自我實現的預言」。自我實現的預言是由美國的心理學家Robert King Merton所提出的,根據他的理論,當我們對一個人產生一些判斷的時候,不論這個判斷的正確與否,都將影響到人們的行為(Merton,1968)。最有名的例子是比馬龍效應(Pygmalion Effect),這是一個由Robert Rosenthal和Lenore Jacobson兩位心理學家所做的一個教育心理學實驗。在某個學期初的時候,他們隨機抽出小學一到六年級各20%的學生,然後告訴老師這些學生很優秀,要好好栽培他們,事實上,這些學生並非特別的優秀,但是在老師相信他們很優秀之後,便會有意無意的栽培他們,而他們也因此相信自己是比較優秀的那一群;學期末的時候,一、二年級的同學當中,被貼上優秀標籤的學生們,IQ增長的幅度顯著的高於其他沒有被貼標籤的同年級學生(Rosenthal&Jacobson,1968)

也就是說,我們對於自己以及他人的期待、信念,往往或多或少的造成了結果。
既然貼標籤有可能會造成這麼多的危險,那為什麼我們還要去貼標籤呢?

因為我們都試圖要掌握這個世界、試圖對發生在我們周遭的事情找到合理的解釋[2]

但是當我們在貼上了這些標籤之後,仍然需要好好的去思考,這些標籤有可能帶來什麼後續的影響?這一次的案件,最常被媒體貼上的標籤,不外乎「建中生、台大生殺人」這一類標籤了。但是這一個標籤背後代表什麼樣的意涵呢?我想,它代表著一個假設,或者說是這個社會上的普遍信念:「高IQ=高EQ」。為什麼我會這麼說呢?在一般的殺人、暴力事件發生時,我們並不會在新聞媒體上看到說「XX大學學生殺人」、「低材生搶劫」等等做為標題,但是當一個高材生犯案之後,媒體卻不斷的突顯「台大生」這一個標籤。

但是其實我們仔細想想,就會發現這裡有一個問題在,就是高智商的人一定會有較佳的情緒控管能力嗎?而如果真的有這樣關係,我們又應不應該強調這樣的事實呢?

關於第一個問題,我沒有充足的證據來說到底有沒有關聯,不過就算兩者之間有關聯,也不代表所有高IQ的人都一定有高EQ。而關於第二個問題,我們是否應該宣稱高IQ的人一定有高EQ呢?即使IQ和EQ之間可能真的有相關性,我也不認為貿然做出這樣的宣稱是合理的。因為即使我們是要陳述一個研究結果,但是當我們做出了這樣的宣稱時,這個社會大眾或多或少都會做出一些推論,而這些推論未必會對這個社會是有益的。像是從「建中生、台大生殺人」的標題來看,其實就是隱含著:「課業表現好的同學,理當情緒控管能力要很好」,所以他們應該要有能力照顧好自己的情緒等等,不需要其他人多加顧慮、安撫;而「課業表現差的同學,情緒控管能力差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了」,所以我們若是要和這些人來往,可能會承受很大的情緒壓力。當然,事實上不會是這個樣子的,每個人的情緒發展階段,和年齡有很大的關聯[3];而台大生跳樓的事件,也是時有所聞。而媒體貿然使用這樣的標籤,卻隱含了這樣的危險在,我想這是很值得深思的。



這一篇文章寫到這裡,若是您只是想了解我對於這件事情的看法,那麼到此告一個段落了。在往下,我想談一談關於「我們應該如何使用標籤?」


剛好這幾天和朋友討論了標籤的議題,他和我說標籤這個議題其實可以分成兩個階段:

(1)A是對的

(2)我們應該要宣揚A

第一個階段正確與否,應該要交由科學來檢驗;我比較感興趣的是第二個階段,我們是否應該要宣揚A?我想第二個階段必須還得將許多社會因素考量進來。還記得某一堂心理學課,老師提及,在過去女權運動發達的時代,當時就有很多腦科學的證據發現男女生大腦是不同的,但是當時若是提出這些理論,必然會遭遇到女權運動的抨擊,因為他們提倡的概念是「男女平等」。而到了現在,刻板印象也或多或少的影響了我們,例如「男生喜歡玩球,女生喜歡玩洋娃娃」,從這一個例子來看,我們過去都以為是社會刻板印象建構出來的,但是在2002年UCLA的研究指出,事實上猴子身上也有這樣的現象( Alexander&Hines,2002)。

但是,我們是否就應該要宣揚我們的研究成果呢?我想這裡需要好好思考一下。當我們宣揚「男生喜歡玩球,女生喜歡玩洋娃娃」這一個科學事實時,其實還要考量到社會因素以及個體差異,男生喜歡玩球是一個統計上顯著的結果,但統計永遠只是機率的問題,大多數的男生喜歡玩球,不代表所有的男生都不能喜歡玩洋娃娃,也不代表所有的女生都不能喜歡玩球。可是當我們在宣揚這樣的研究結果時,很有可能會造成社會上更加強調這樣的結果,要求男生就是不准玩洋娃娃,女生就是不准玩球;但是是否因為這樣,我們就不該宣揚心理學研究的結果?我想這樣也太過極端了。我覺得我們仍然可以宣揚心理學的研究成果,但是在宣稱上必須要很小心,必須要告訴社會大眾,「並不是任何人都一定是遵循這樣的結果,我們也應該要尊重個體之間的差異性。」我想這是比較恰當的做法。

而之前的鄭捷事件時,許多媒體也不斷給他貼上了「反社會人格」的標籤,我想這也是一個不恰當的做法。前面提到過,當我們給一個人貼上標籤時,其實反而更容易加強他做出這個標籤所代表的行為。而且這一個標籤是精神醫學診斷上使用的診斷標準之一,媒體並非醫生,而在當時醫生也尚未對鄭捷做出任何診斷,因此,我認為,媒體這些貿然使用標籤的做法是十分不恰當的。

而如果今天有一個人被診斷出了某種精神疾病,我們是否就應該用這樣的標籤稱呼他?假設今天有一個人被醫生診斷為「社交恐懼症」,它會因此變得更好嗎?還是對於這個交友更加的畏懼?我想就標籤理論而言,這樣只會導致悲劇的後者吧。因此,如果只是單純的用標籤來形容一個人,卻沒有鼓勵他可以試著去用什麼樣的方式來使自己變得更勇敢、更敢去接觸人群,那麼這樣的一個標籤,我想只會有負面的效果而已。

因此我覺得當我們要使用一個標籤時,得非常謹慎的去考量,在我們使用了這些標籤之後,將會帶來什麼樣的結果。而我們在接觸了媒體恣意貼上的各種標籤之後,也應該好好反思,他們的行為是否恰當?我們是不是應該要貿然接受這樣的標籤?




附註
[1]維基百科:標籤理論

[2]Haitaibear 's Basket    江子翠喋血│我不敢搭捷運了,怎麼辦?

[3]相關資訊可以參閱我前一篇文章:也許,改變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困難

延伸閱讀

Merton, Robert K (1968). Social Theory and Social Structure. New York: Free Press. p. 477

Rosenthal, R.; Jacobson, L. (1968). Pygmalion in the classroom. New York: Holt, Rinehart & Winston.


Alexander, G. M. and M. Hines (2002). "Sex differences in response to children’s toys in nonhuman primates (Cercopithecus aethiops sabaeus)." Evolution and Human Behavior 23 (2002): 467–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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